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银行和支付机构“有权拒绝开户”

发布日期:2017-08-29 

据央行5月25日消息,近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开户管理及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开户管理和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提出具体要求,弥补了当前反洗钱制度的薄弱点。

具体来看,在开户环节,《通知》规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要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杜绝假名、冒名开户;严格审查异常开户情形,必要时应当拒绝开户。可以拒绝开户的情形包括不配合客户身份识别、有组织同时或分批开户、开户理由不合理、开立业务与客户身份不相符、有明显理由怀疑客户开立账户存在开卡倒卖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

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银行和支付机构对于3类异常开户情形“有权拒绝开户”,《通知》拓展了“有权拒绝开户”的适用范围。此外,《通知》的另一个关键变化,在于首次提出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对于异常开户行为,应当审查、判断客户及其申请业务的风险状况,根据审查、判断结果决定是否采取延长开户审查期限等措施,对于有充分理由怀疑客户与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应当拒绝开户”。

在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环节,《通知》规定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要注重人工分析、识别,合理确认可疑交易;区分情形,采取适当后续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的内控制度及操作流程。

据了解,对可疑交易报告采取后续控制措施是国际通行做法,主要目的是防止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被洗钱、恐怖融资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这一控制措施对于正常客户及其正常业务,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布这一《通知》的背景是:近年来,不法分子非法开立、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继而实施电信诈骗、非法集资、逃税骗税、贪污受贿、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部分案件和监管实践显示,一些银行在开户环节,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严,存在着一定的业务管理和风险防控漏洞;另外在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后,未能采取必要控制措施,仍提供无差别的金融服务,致使犯罪资金及其收益被顺利转移,洗钱等犯罪活动持续或最终发生。

事实上,为防止洗钱等犯罪活动,监管层在近年已先后颁布了多项政策。2016年3月,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严格限制开卡数量,同一商业银行为同一客户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同年12月,银行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启动,启动前夕,央行深夜下发特急文件《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分类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一位银行业人士表示,此前我国一人数折现象十分普遍,导致个人有大量闲置不用的账户,有时会被不法分子挪用。个人账户分类管理政策发布后,银行排查起来相对容易很多,对倒卖过银行卡的用户统统拉进黑名单。

此外,去年12月末,央行还发布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任何无法证明资金合法来源,或难以证实资金出海实际用途的跨境大额现金转账交易都将被从严查处。


来源:北京商报